《济宁市关心关爱企业家的十条措施》解读
健全联系服务企业家制度 畅通与企业家的信息对接渠道
健全联系服务企业家制度。按照“亲”“清”新型政商关系要求,制定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,鼓励支持公职人员积极与企业和企业家正常接触交往,主动热情搞好服务。探索建立干部驻企服务制度,市县联动定期选派机关干部到重点企业开展挂职服务,帮助企业家解决实际问题。常态化开展高端专家赴企业免费问诊把脉活动,为企业家干事创业提供技术支持服务,提升经营管理水平。
畅通与企业家的信息对接渠道。建立常态化的企业家参与全市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对话咨询制度,市委、市政府每年召开企业家座谈会,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,协调解决企业发展突出问题。政府部门研究制定涉企政策、规划等,要注意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。加强企业家协会、行业协会、异地商会建设,更好地发挥党委、政府联系服务企业家桥梁纽带作用。积极利用线上政务服务平台,加快建立涉企政策信息集中公开推送制度。(《济宁新闻联播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