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根据省委、省政府《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》(鲁发〔2017〕21号)和《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山东省新跨越民营企业申报的通知》(鲁工信非公〔2019〕152号)要求,经各市、财政直管县(市)工信部门审核、推荐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示,包括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5家企业符合新跨越民营企业条件,成为2018年度山东省新跨越民营企业。我市山东太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榜上有名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