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,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,有关单位: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培育一批‘专精特新’中小企业”重要指示精神,全面落实省委、省政府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,持续引导我省中小企业走“专精特新”发展道路,根据《山东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鲁工信发〔2020〕7号)和《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和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经企业自愿申报、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、专家评审和公示,认定OMEXELL(济南)传热技术有限公司等1167家企业为2021年度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、宏葵生物(中国)股份有限公司等84家企业为2021年度通过复核的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,有效期三年,现予以公布。
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机制,围绕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,不断加大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培育和支持力度,并做好跟踪服务和监督指导。获得“专精特新”称号的中小企业,要继续聚焦主业、强化创新,增强核心竞争力,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,为全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。
附件:1.2021年度山东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名单
2.2021年度通过复核山东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名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