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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第(8)期

2019/6/12 15:06:58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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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0万关注 53万票数  

消费者满意品牌单位网络投票阶段结束

 

为迎接3·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到来,更好地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,提升企业服务质量水平,推动企业质量品牌诚信建设。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发改委《联合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》和《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》工作要求,3月12日-14日,济宁市品牌建设促进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“2019年度济宁消费者满意品牌单位”推选活动,引起社会强烈共鸣。据统计,“2019年度济宁消费者满意品牌单位”网络投票涉及12大服务行业,共有396家品牌单位参与评选,累计投票达53万票,界面访问量达390万余次,有效评论5000余条,平均好评率达98%,成为2019年一季度我市品牌建设工作领域的一大热点和亮点。
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茅指出,“企业的品牌,是不是名牌,是不是知名和著名,是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,是消费者选择的结果。”随着市场消费环境不断改善,消费者对品牌、服务质量的认可度逐步提升,本次推选活动得到了全市品牌企业、消费者的踊跃响应,实现了更多消费人群的覆盖与参与。在短短三天时间里,参评企业积极动员好友及其朋友圈投票,微信分享达43258次,济宁市品牌建设促进会微信平台关注量直线上升。

 网络投票结束后,各领域按40%的比例,从高到低确定入选单位名单,由专家评审组根据各企业申报材料,结合投票结果进行综合考评。考评结果近期将在市品牌建设促进会微信公众平台、官网进行公示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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